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都处党总支把“党员示范工程”建设作为“创先争优”的着眼点和关键环节来抓。为使“党员示范工程”深入持久地抓好、抓出成效,成都处经过基层调研、总支研究,制定出台《成都管理处党员示范工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并确定了首批示范集体和个人名单。该办法紧扣基层实际,坚持突出岗位特点,确定了“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具体的申报标准和示范内容,用制度为我处“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保驾护航。
亮明身份,全员参与。在“党员示范工程”活动期间要求 全处党员以佩戴“党员先锋岗”标牌的方式,在工作岗位“亮”出党员身份,在此基础上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佩戴“党员先锋示范岗”标牌,让群众知道,方便监督。通过这种方式促进党员自觉践行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分类要求,明确标准。成都处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和要求,制定管理岗位、收费及监控岗位、管护岗位、其他非管理岗位等不同的示范标准,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激发工作热情、提高自身素质、巩固责任意识、增强服务意识。
动态管理,月考季定。示范工程实行动态管理,按月由各支部对每名党员和示范集体、个人进行考核,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由支部推荐,报处总支审核,每季度确定下一季度的示范党员和示范集体。考核结果作为与员工年度考核和奖惩的考核依据。具体量化的考核,确保了“创先争优”活动健康开展,真正取得实效。
紧扣中心,相互促进。首批确定的4个“党员示范窗口”、2个“党员责任区”、19个党员示范岗位均紧扣当前管理处营运管理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先锋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管理处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在狂风暴雨中、烈日骄阳下,龙泉山隧道前瓶颈路段的交通保畅,在月冷星稀的深夜蹲点守候打击偷逃车辆通行费不法行为的专项稽查活动中,都能看到党员同志冲锋在前,促进中心工作的同时也促进了“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成都管理处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自庄严公开承诺和在《党员承诺书》上签字以来,在各自岗位上逐渐表现出模范带头作用。针对成都管理处党总支把打击偷逃车辆通行费不法行为专项稽查活动,作为当前营运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首要任务。简阳东站党员主动参与对外稽查活动,联合高速交警一大队二中队组成的稽查小组,于2010年8月9日——11日夜间,三个晚上在简阳东站对出站车辆冲磅、跳称、恶意复称堵塞收费道口、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打击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中,共查处恶意复称严重堵塞收费道口车辆2辆,冲磅、跳称车辆12辆,严重超限超载车辆42辆。对违法车辆,高速交警分别进行了扣车、罚款、扣分、警告、进一步调查待处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简阳东站党员在3个晚上的联合行动中及在日常收费工作中,对过往货车的驾驶员大力宣讲利用不法手段偷逃车辆通行费而追究刑责的案例,以及《道法》中有关的行车规定。
通过三个晚上的联合行动,驾驶员遵章守法的行车意识得到了加强,简阳东站出站缴费车辆行车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