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定》有关要求,现将改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28-85527545;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pdf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