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10:00,成渝分公司纪委组织召开了纪检监察系统人员第二期集中学习会。会议由公司纪委书记高志权主持,公司纪委委员、各管理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班子成员以及公司专、兼职纪检检察员出席参加学习。
公司纪委为办好此次学习会,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习近平谈问责》、《中国纪检监察报刊载王雁飞署名文章:重塑良好政治生态必须运用好“四中形态”》以及相关法规释义等内容汇编成册,印发给与会人员,并由纪委书记高志权主持了上述内容的专题学习。除此之外,此次集中学习还重点结合成渝公司纪委新要求,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欲打开堕落之门》,学习了教育读本《忏悔实录v》,给与会纪检干部上了一堂触及心灵的警示教育课。
公司纪委书记高志权会上阐述了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意义,他强调:《问责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的纲领,是行使监督、执纪、问责的标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融会贯通;在学习总结发言中,他要求:一是公司纪检队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教育、监督的责任担当起来。二是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还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不仅要通过学习教育,保持高压态势不能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还要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水平。三是公司纪检监察干部要运用好效能督导这个有利抓手,在常态化的督导工作中掌握公司运营环节中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把权利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四是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不仅要关注职务腐败,还要充分估计岗位权利可能带来的风险,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惩前毖后”这一重要原则,确保公司员工干部队伍的纯洁性。